亳州: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开始缴费
记者从亳州市医保局获悉,亳州市开始征缴明年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,缴费时间截止到今年年底,外出务工人员筹资时间可延长到2024年2月底。
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为每人1020元,个人缴费380元,财政补助每人每年不低于640元。参保对象为亳州市户籍的农村居民、城镇非从业居民,各类在校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学生及职业高中、中专、技校学生等。
据了解,亳州市今年继续沿用“政府统一组织,多方协作配合,集中征收和委托村(社区)代收”等方式,其宣传组织发动、征缴方式、征收流程等做法原则上保持不变。缴费人可通过安徽医保公共服务平台、“皖事通”App、微信、支付宝等自行办理参保缴费业务;也可携带本人有效证件(身份证、户口簿)到街道、乡镇(街道)、村(社区)设立的网上办事代办点以及合作银行柜面、办税服务厅,通过税务代办系统申请办理参保缴费业务。推行缴费结果查询和公示、未缴费提醒、缴费凭证打印等便民措施。
亳州市将通过医疗救助基金分类资助低收入人口参加居民医保,对特困人员给予全额资助,对低保对象给予80%—90%定额资助,对返贫致贫人口给予70%—80%定额资助,对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给予50%定额资助,其余费用由个人按规定缴纳,进一步加强低收入人口和脱贫人口的医保参保工作,确保动态覆盖、应保尽保。
提醒广大参保人员,动态新增的未参保低收入人群,可在身份认定后享受参保代缴政策,参保后即可享受待遇,不追溯享受。符合规定的职工医保中断缴费人员、当年退出现役的军人及随迁地由部队保障的随军未就业配偶、刑满释放等退出其他制度保障的人员,在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期结束后,可以按规定补办居民医保参保手续。上述人员在3个月内接续参加居民医保的,不设待遇享受等待期,缴费当月即可按规定享受待遇,中断期间的待遇可按规定追溯享受;超过3个月接续参加居民医保的,设置3个月待遇享受等待期。(记者 李鹏 通讯员 李浩) 时事观察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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